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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麗瑩主任檢察官與黃立維檢察官一樣都是在知法玩法,只要第一次偵查時草率偵結往後偵辦的檢察官都以曾偵辦過。不再有人有心重新偵查,他們也不會被辦到瀆職。

 

告訴人不管你們這種違法行為是叫什麼【說】的。說?說?說?說或是亂亂說?都已造成百姓的傷害,顏大和檢察長、林麗瑩李嘉明兩位主任檢察官都不是新官上任,相信告訴人絕對不是第一位被違法處置的。難怪被害人的眼淚流不止、冤獄不斷的發生。就是讓【檢察官們】黑的硬是要說成白的,白的硬是要說成黑的,真讓人難以接受。

 

怪不得連曹興誠先生都被逼的直跳腳,本人在此宣判【曹興誠先生生氣有理】。本案不得上訴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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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我愛板野友美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